符合港灣鋼板樁設施技術上的標準,解釋的算例
鋼板樁設施技術上的標準設計算例
4.51符合港灣設施技術上的標準·解釋的算例
1。設計條件
1)標高
(i)頂部高度:C.H.=+2.00m
(ii)設計水深:D.L..=-1.00m
(ⅲ)殘留水位:R.W.L.=+0.50m
(ⅳ)低水位:L.W.L.=±0.00m
2)設計地震強度
設計地震強度只考慮水平地震強度,按以下方法設定
設計地震強度=地域地震強度x地基種類系數×重要度系數
地域地震強度; A地區 0.15
地基種類系數; 第二種地基 1.0
重要度系數; 構造物的類別B級 1.0
設計地震強度k=0.15×1.0×1.0=0.15
(3)上部荷載:q=10kN/m2 (平時),q=5kN/m2(地震時)
(4)土質條件
i)背后土(C.H.~.DL.)
內摩擦角:φ=30。
單位體積重量:y=18kN/m3 (濕潤) y=10kN/m3 (水中)
(ii)海底地基(D.L.以下)
內摩擦角:φ=30°
單位體積重量:r,=10kN/m3(水中)
5)海水的單位體積重量:rw=10.1KN/m3
(6)墻面摩擦角
對于砂土的地基的墻面摩擦角,在該標準的解說欄中寫道,平時為±15~20°,地震時±15°以下。這里,墻面摩擦角按以下設定。
- 上一條鋼板樁使用時上部荷載2018-07-11 12:34:59
- 下一條鋼板樁拉力的檢驗2018-07-11 12:34:59